東安國中

2021-08-30 轉知『110年度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申請案

一、申請資格: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各公(私)立國中、高中(職)之原住民族學生,於申請日前(109)年度9月1日至本(110)年度8月31日,參加立案補習班課業補習(不包含才藝補習)者。

二、補助對象及金額:

(一)優先補助本府社會局當年度列冊有案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每戶最多補助二人,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8,000元。

(二)非屬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每戶最多補助二人,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5,000元。

三、 申請程序及期限:

(一)申請期限:110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二) 申請文件:

1、 申請書。

2、 補習證明書及收據。

3、 領據及郵局或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4、 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

5、 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區公所核發之證明文件);非屬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免附。

6、 為利本局查驗學生之原住民身分,請學校繳交學生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2021-08-10 轉知「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許水鏡先生紀念獎學金」申請案

獎學金對象及獎學金金額

凡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 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 職 及大專學校學生之單親家庭子女,均可申請。依對象分為三組,每組名額100 名。


國中組 (A 組 經評審入選後 ,每名 頒發 獎學金 新台幣 參仟元整。

 

申請資格

  1. 上學年 上、下學期 學業成績總平均 75 分以上。
  2. 本獎學金之申請,限一戶一名,同父、母之兄弟姊妹,不論校別、學歷限一人申請。
  3. 本獎學金之申請,限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4. 本獎學金之申請,申請者本人需為單身。
  5. 國一新生無國中成績故不具申請資格
  6. 高一新 生申請組別為國中組。
  7. 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屬高中職組 。
  8. 大一新生申請組別為高中(職)組。
  9. 研究生、延修生,不列入本專案對象。
  10. 單親家庭共同監護者,需提供雙方戶籍謄本。

2021-08-10 轉知「110學年度第1學期軍公教遺族及身心障礙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事宜」

申請時間:開學後一個月內

 

本學期就學費用優待標準補充說明如下:

(一) 書籍費:全公費者每學期800元,半公費者應減半為400元。

(二) 制服費:於本學期一次請領,全公費者1,500元,半公費者750元。

(三) 主食費、副食費:原核准有案者,本學期核給月份從7月至明年1月止(計7個月),新核准者從9月至明年1月止(計5個月)。

 

另上開要點第8點規定略以:「…軍人遺族子女就學,須持有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留守業務處未領眷補證明書始可發給主食米…」;經查84年7月以後軍職人員不再發給軍眷實物代金,爰此,申請人檢具撫卹令核發日期為84年7月以後者,無須持有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留守業務處未領眷補證明,即可申請就學優待事宜。請貴校確認申請人申請就學費用優待應檢具之文件,以維護學生權益。

 

另依本要點第16點規定略以:「各項證件之審核,應注意是否在給卹期限內……」,請確實填寫於優待名冊;倘給卹於學期中屆滿,請協助轉知申請學生向原申請撫卹單位申請延長撫卹並檢具證明文件重新報局辦理,若無申請者,依本要點規定主食及副食費優待至給卹期限屆滿為止,其餘項目優待至學期結束。

 

檢附旨揭要點(含申請書、優待名冊暨印領清冊)及接受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或委辦經費支出憑證簿各1份。

2021-07-16 轉知『善水文教基金會辦理疫情紓困助學金』一案

在疫情打擊之下,許多與本會合作學校的學生家庭之生計也陷入困頓,為了協助其度過難關,本會將提撥50萬經費,提供總計100個家庭各5,000元的紓困金。此紓困金開放給全校有需要的家庭申請,希望能藉由紓困金的發放,伸出援手陪伴更多有需求的學生家庭度過低潮。

由於名額有限,本會的期許是協同學校的力量,在開學期間找出在疫情之下需要被關照的學生家庭,而本會提供扶助減輕其經濟負擔,故於110/10/1才開始收件詳細申請辦法可以參考信件中附檔「善水基金會弱勢家庭疫情紓困金辦法」。

【申請時間】110/10/1(五)至110/10/4(一)。

【紓困名額】總計100名(各校限交20名申請資料)

 

【審核時間與匯款時間】審核通過申請補助者,將於110年118日通知學校,並最晚將於110年12月13日前完成所有款項匯款至申請人帳戶,若有相關條件與資料不符者,則不再另行通知。

 

最終能領取100名的紓困名額非各校平均分配,本會會依照評核後的結果,給予最急需的前100名名額。在此附上修訂後之辦法,若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信件附件】

(1)善水基金會弱勢家庭疫情紓困金辦法-110.07.14

(2)善水急難救助通報單_弱勢家庭疫情紓困金-110.07.14修訂

 

承辦人:service@sst.org.tw  張雅婷 專員

電話:03-272-2786 / 03-466-3361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環中東路770號6樓

2021-07-09 轉知『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辦理 第四屆青春不輟返校就學金計畫』申請案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7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84267號函辦理。

二、 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協助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林專員詢問(電話:02-2926-6177轉12)。

 

2021-07-03 轉知「2021慧萱癌症家庭國中子女獎助學金」活動延長收件一案

轉知財團法人臺灣癌症基金會辦理「2021慧萱癌症家庭國中子女獎助學金」活動延長收件至7月31日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臺灣癌症基金會110年6月30日臺癌字第1100630001號函辦理。

二、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承辦人:湯昀潔;聯絡電話:(02)87879907分機216。

三、 檢附該基金會原函影本及相關資料各1份

2021-07-03 轉知『地方政府及公所獎勵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一覽

檢送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補正後「地方政府及公所獎勵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一覽表」1份,請宣傳俾廣為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原民會110年6月16日原民教字第1100036067號函辦理。

二、 旨揭資料係補正本局110年6月16日桃教小字第1100052082號函所送一覽表,增加註明各地方政府及公所獎勵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之「依據」及「獎勵對象」。

2021-06-02 轉知『罕見疾病獎助學金』申請案

一、 依據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110年5月17日罕病社字第1100760026號函辦理。

二、 有關申請資格、各項獎助項目內容請參閱海報或該基金會網站http://www.tfrd.org.tw「獎助學金專區」查詢。

三、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該基金會承辦人:張毓宸;電話:02-25210717分機167。

四、 檢附該基金會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

 

2021-05-28 轉知『開張翠蓮女士清寒獎學金』申請一案

檢附相關申請附件,請參閱。

如有需申請,請洽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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