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安國中

2022-09-14 轉知【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2022年度單親清寒獎助學金】

主旨:    函轉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2022年度單親清寒獎助學金」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111年8月25日單親兒111字第050號函辦理。
二、    本案如有疑問請洽該基金會承辦人:周雅雯;電話:(02)23123838分機18。
三、    檢附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

2022-09-14 轉知【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案

主旨:    檢送「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暨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符合資格者請自111年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嘉義縣政府111年9月7日府教學特字第1110224648號函辦理。
二、    如有疑問,請逕洽嘉義縣政府承辦人羅源祥,電話:05-3620123分機8501。
三、    檢附嘉義縣政府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

2022-09-13 轉知【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2022年度單親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案

主旨:    函轉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2022年度單親清寒獎助學金」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111年8月25日單親兒111字第050號函辦理。
二、    本案如有疑問請洽該基金會承辦人:周雅雯;電話:(02)23123838分機18。
三、    檢附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

2022-09-08 轉知【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申請案


主旨:    有關「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申請一案,請各校於本(111)年9月26日起依規定時間至仁善國小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8月 25日原民教字第1110044663號函辦理。
二、    本案「清寒」係指家戶年所得總額在50萬元以下者。家戶年所得計列範圍為申請學生之父母、繼父母或同性配偶,填具資料必須確實,身分證統一編號必須正確。凡符合「清寒」條件之原住民學生【均可申請】,惟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    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含1、7年級新生)應請領「教育部學產基金助學金」。
(二)    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因受記過以上處分,無法申請學產基金助學金者,得申請本案助學金。
三、    本助學金分為上、下學期核發,國小原住民學生每學期1,500元整(即每學年3,000元整)、國中原住民學生每學期2,000元整(即每學年4,000元整)。
四、    網路申報網址:https://cip.ntcu.edu.tw/。本乎政府作業公開化、透明化精神,請公告前項網址,俾利學生、家長及教師皆可上網查詢,掌握進度消息確保個人權益。
五、    新年度系統啟用日起,登入網址https://cip.ntcu.edu.tw/後,請點選【申請學校區】,登入密碼同學校代碼(即系統設定第一次登入時密碼與帳號相同),登入後應即變更密碼,如未變更應自負資料被潛入者竄改或刪除之責,並修正承辦人個人基本資料、E-mail帳號、全校學生數及全校原住民學生數。年度中承辦人如有異動,應交代登入密碼,登入後並更正新承辦人個人基本資料及E-mail帳號。
六、    同戶如2人以上申請,每份申請表均須分別附上資料文件,以利審核。
七、    各校申請表件數超過5件者,請承辦人攜帶職章於民國111年9月26至29日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40分至12時,下午1時10分至3時30分),將每位學生申請之下列資料【依序排列】,親送仁善國小(大溪區埔頂路二段109號)審查:
(一)    全部家戶成員名冊(網頁>查詢進度與列表>列印全部家戶成員名冊)(需由申請學校區進入,完成新增申請資料輸入作業後點選)。列印格式為A4紙『橫式列印』。
(二)    申請表(網頁>資料下載區>普通文件>1申請表格式下載)列印格式為A4紙『雙面、直式』列印【基本資料簽章處,請務必讓學生及家長以原子筆親簽全名或蓋章並完整可辨識】。
(三)    父母親身分證正反面張貼申請表背面(內容務必清晰可判讀)。
(四)    印領清冊簽單須列印,學生需以原子筆親簽全名或蓋章(非橡皮章)並完整可辨識,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的簽單須一齊附上(申請文件填寫完列印後簽單會直接附上,無需另外影印)。
(五)    特殊狀況申請表
1、    申請學生之父母,因失聯或毫無照顧事實,即可填寫此表格。
2、    網頁>資料下載區>普通文件>2.特殊狀況申請格式下載。
3、    特殊狀況申請表應由導師或各校承辦人員填寫,陳校長核定,不得交由學生本人自行填寫。
八、    各校原住民清寒助學金申請表必須為正反兩面且資料必須檢視齊全再送件,送件資料請依學校代碼序標明校碼+流水號起迄,並依序號用長尾夾整理送件資料,請勿使用釘書針。相關問題請先至https://cip.ntcu.edu.tw/點選「資料下載區」查閱下載或「常見問題」參閱。
九、    各區學校送件審查時間安排如下:
(一)    9月26日:桃園區、龜山區、八德區。
(二)    9月27日:蘆竹區、大園區、觀音區、新屋區。
(三)    9月28日:中壢區、平鎮區、楊梅區。
(四)    9月29日:龍潭區、大溪區、復興區。
(五)    申請表總數在5件以下學校,得提前以郵件方式(免親送)寄送至仁善國小審查;但若資料有誤,仍會通知須到仁善國小修正文件。
十、    本局同意各校承辦人於送件當日在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
十一、    如有疑問請洽本市承辦中心學校仁善國小總務處,電話:3801710分機530,邱沛宸老師。
十二、    統一審查期限截止後,各校若有符合條件未及申請之轉入生或審查期間缺漏需補件之資料,請於111年10月11日前親送仁善國小補件。
十三、    檢附申請表注意事項、實施要點、申請表、特殊狀況申請表、範例及學校代碼表各1份(如附件)。

2022-09-08 轉知【邱創煥文教基金會「111年(第十三屆)績優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案


主旨:    函轉財團法人邱創煥文教基金會「111年(第十三屆)績優清寒獎助學金」相關資料1份(如附件),符合資格者請於111年10月30日前提出(以郵戳為憑),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9月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115500號書函辦理。
二、    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    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財團法人邱創煥文教基金會張小姐(電話:0917832891)。
四、    檢附國教署書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

2022-09-08 轉知【111學年度第1學期軍公教遺族及身心障礙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案

主旨:    有關貴校辦理111學年度第1學期軍公教遺族及身心障礙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軍公教遺族及身心障礙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要點辦理。
二、    本學期申請期限自開學後至111年9月30日止,請貴校於開學一週內公告受理前開要點第2至3點就學費用優待事項,並利用適當場合加強宣導本就學費用優待措施,以維護學生權益。
三、    新申請者(含新生、轉學生)請依上開要點第5點規定,檢具申請書(如附件一表1)及有效證件等,函報本府核定公費待遇後,再依本文說明四辦理請款事宜。
四、    已核准有案者,請於申請期限內檢具下列表件,送至本局國小教育科(免備文),俾憑核撥款項:
(一)    本府核定相關學生公費待遇之公函影本1份。
(二)    優待名冊1份(如附件一表2)。
(三)    印領清冊1份(如附件一表3)。
1、    公立學校請送影本:各欄位資料請詳實填寫,並請於學生完成蓋章後再行影印。影本上請註明「核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承辦人員職名章。本案經費原始憑證依據本局110年10月7日桃教會字第1100090580號函,授權學校保管備查,免報局核銷。
2、    私立學校請附「支出憑證簿」(附件二)及「原始支出憑證(應黏貼印領清冊正本)」。
(四)    為簡化撥款流程及加速撥款作業,將依本局核定經費逕為撥付,請貴校務必會辦校內出納及會計等相關人員知悉。
五、    本學期就學費用優待標準補充說明如下:
(一)    書籍費:全公費者每學期新臺幣(以下同)800元,半公費者應減半為400元。
(二)    制服費:於本學期一次請領,全公費者1,500元,半公費者750元。
(三)    主食費、副食費:原核准有案者,本學期核給月份從7月至明年1月止(計7個月),新核准者從9月至明年1月止(計5個月)。
六、    另上開要點第8點規定略以:「……軍人遺族子女就學,須持有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留守業務處未領眷補證明書,始可發給主食米……」;經查84年7月以後軍職人員不再發給軍眷實物代金,爰此,申請人檢具撫卹令核發日期為84年7月以後者,無須持有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留守業務處未領眷補證明,即可申請就學優待事宜。請貴校確認申請人就學費用優待應檢具之文件,以維護學生權益。
七、    另依本要點第16點規定略以:「各項證件之審核,應注意是否在給卹期限內……」,請確實填寫於優待名冊;倘給卹於學期中屆滿,請協助轉知申請學生向原申請撫卹單位申請延長撫卹併檢具證明文件重新報局辦理,若無申請者,依本要點規定主食及副食費優待至給卹期限屆滿為止,其餘項目優待至學期結束。
八、    檢附旨揭要點(含申請書、優待名冊暨印領清冊)及接受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或委辦經費支出憑證簿各1份。

2022-09-06 轉知 法人賑災基金會111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申請一案


主旨:    函轉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1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申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1年8月24日賑基字第0001110428號函辦理。
二、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該基金會承辦人:余信貞小姐;聯絡電話:(02)89127636。
三、    檢附該基金會原函影本及相關資料各1份。

2022-09-06 轉知 新竹縣政府辦理「111學年度第1學期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案

主旨:    檢送新竹縣「111學年度第1學期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申請表暨申請名冊各1份,符合資格者請於自開學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止提出,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1年8月22日教學字第1111001111號函辦理。
二、    如有疑問,請逕洽新竹縣政府教育局承辦人簡淑玲,電話:03-5518101分機2886。
三、    檢附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

2022-08-29 轉知【教育局辦理111學年度「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申請案

主旨:    有關本局111學年度「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申請案,受理申請自111年9月12日起至111年10月28日止,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    申請資格:凡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學生,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本助學金:
(一)    因意外傷病需急難扶助之學生。
(二)    因頓失依靠需扶助之學生。
(三)    因生活困頓需扶助之學生。
三、    申請方式: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應檢附申請書等相關資料,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四、    請學校初審後於本(111)年10月28日前備妥相關文件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大竹國小歐宇承主任收(33847桃園市蘆竹區大竹路556號,信封註明:陽光助學金)。逾期或個別申請者,不予受理。
五、    旨案助學金每學年度辦理,遇有緊急因素或特殊原因未能於申請期間辦理者,得向大竹國小提出臨時申請。
六、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大竹國小附設補校歐宇承主任 電話:03-3232917分機223、220。
七、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實施要點」補助對象係符合資格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學生,請各校依學生困境,評估針對「學生本人」求學或生活所需,且為學校教育儲蓄戶或本局難以支應協助之費用提出申請,並於申請書「師長加註意見欄位」說明案生具體需求(申請項目、金額等),確保將助學金運用於案生身上。
八、    欲申請之學校請先行參閱實施計畫,轉知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並確實進行校內審查,以達本案助學之功能。
九、    檢送「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實施要點」、申請書、個人資料保護法同意書、自我檢核表及實施計畫各1份。

2022-08-26 轉知【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辦理 陽光獎助學金】申請一案


主旨:    轉知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11年度獎助學金申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11年8月19日陽社字第1110000337號函辦理。
二、    本(111)年度獎助學金申請自9月1日起至10月10日止,「陽光獎助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陽光獎」、「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則採紙本郵寄申請,請參閱該會官網之獎助學金專區,網址為https://scholarship.sunshine.org.tw/。
三、    本案如有疑問請洽該基金會連絡人:薛蕙君;電話:02-25078006#122。
四、    檢附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原函影本、申請簡章4份及申請書2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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