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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高琪萱
電話:(03)3322101#7467
電子信箱:066129@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6月27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06004952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1060049524_Attach01.doc)

 

主旨: 有關邀請本市青少年國樂團106年到校巡演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青少年國樂團106年營運實施計畫及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106年6月23日文國學字第1060004847號函辦理。
二、 為推廣國樂,陶冶音樂涵養,增進藝文內涵,本年度將辦理20場校園巡迴推廣演出,本次巡迴推廣演出主題為『2017絲竹愛卡通 PART3』,相關說明如下:
(一) 為絲竹小組演出形式(9-10名演奏員)安排至各區學校演出。曲目難易適中,由主持人以淺顯易懂的方式介紹樂器及樂曲,悉達到推廣國樂之成效。
(二) 宣導參加音樂會時應有的禮節,讓學童熟知相關禮節及音樂常識。
(三) 演出時間:40至50分鐘。
(四) 本計畫係為推廣傳統音樂,不收取學校任何費用。
三、 旨揭活動辦理時間為106年9月至106年11月(場次如附件),請各校於106年7月14日(星期五)前將核章報名表傳真至03-3562105並將word檔寄至文昌國中林小姐信箱(ta530333@mail.wcjhs.tyc.edu.tw);俟彙整各校報名時間後,另案通知錄取學校到校巡演時間,本局將以105年未報名之學校優先排列演出時間,倘報名時間衝突,依報名先後排序。
四、 檢附桃園市青少年國樂團校園巡迴演出說明及報名表1份。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除外)、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各公立高中職(含國立)
副本: 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 (含附件)

 

 
  • 1) 巡Attach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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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