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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郭婉伶
電話:03-3322101#6260
電子信箱:15501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6月27日
發文字號: 府新行字第106014971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文 (1060149715_Attach01.pdf 1060149715_Attach02.pdf)

 

主旨: 函轉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洗錢防制法新制施行對民眾影響問答集」相關宣導資料1份,請惠予協助廣為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6年6月23日院臺洗防字第1060178431號函辦理。
二、 為配合新修正之洗錢防制法將於本年6月28日施行,並加強對民眾及受該法規範之機關(構)之宣導,該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目前已完成「洗錢防制法新制施行對民眾影響問答集」相關宣傳資料,依行政院秘書長106年6月23日函知,請貴機關惠予協助刊登官網公告周知。
三、 檢附前開行政院秘書長原函供參。

 

正本: 本府各一級機關(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除外)、本府所屬二級機關、本市各區公所、本市各市立學校
副本:  

 

 
  • 1) 洗錢_Attach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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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