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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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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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4月13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60027951號 |
速別: | 最速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閩語音字推廣研習計畫公告 (1060027951_Attach01.doc) |
主旨: | 有關國立桃園高級中學辦理本市「106年語文競賽-閩語字音字形推廣研習營」活動1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桃園高級中學106年4月5日桃中(教)字第1060011090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案為推廣閩南語字音字形學習風氣,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請貴校鼓勵有意願者踴躍報名參加,研習活動說明如下: |
(一) | 研習時間:106年4月22日至6月24日止,每週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 |
(二) | 研習地點:桃園高中人文藝術大樓三樓研習教室。 |
(三) | 參加人數及對象:依寄件電郵先後為序,額滿為止,預計招收60名。 |
1、 | 閩南語教學支援教師。 |
2、 | 中小學學校教師。 |
3、 | 高中、國中、國小學生。 |
(四) | 報名時間:自4月14日起至4月21止,依寄件電郵先後時間,截至額滿為止。 |
(五) | 報名方式:有意願參加學員請將學校、姓名、連絡電話,以電郵方式寄至桃園高中闕世榴老師信箱(teacherchueh@gmail.com)。 |
(六) | 本案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桃園高中闕世榴老師,聯絡手機:0975494543。 |
三、 | 貴校薦派參加本活動之學員、帶隊老師(指導老師)、工作人員及講師,活動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惟若當日已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 |
四、 | 隨函檢送旨揭實施計畫1份或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下載。。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公立高中職(含國立)、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
副本: | 國立桃園高級中學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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