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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候用校長 洪素梅
電話:(03)3322101~7471
傳真:(03)3361044
電子信箱:aimei0402@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4月13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060027951號
速別: 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閩語音字推廣研習計畫公告 (1060027951_Attach01.doc)

 

主旨: 有關國立桃園高級中學辦理本市「106年語文競賽-閩語字音字形推廣研習營」活動1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桃園高級中學106年4月5日桃中(教)字第1060011090號函辦理。
二、 旨揭案為推廣閩南語字音字形學習風氣,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請貴校鼓勵有意願者踴躍報名參加,研習活動說明如下:
(一) 研習時間:106年4月22日至6月24日止,每週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
(二) 研習地點:桃園高中人文藝術大樓三樓研習教室。
(三) 參加人數及對象:依寄件電郵先後為序,額滿為止,預計招收60名。
1、 閩南語教學支援教師。
2、 中小學學校教師。
3、 高中、國中、國小學生。
(四) 報名時間:自4月14日起至4月21止,依寄件電郵先後時間,截至額滿為止。
(五) 報名方式:有意願參加學員請將學校、姓名、連絡電話,以電郵方式寄至桃園高中闕世榴老師信箱(teacherchueh@gmail.com)。
(六) 本案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桃園高中闕世榴老師,聯絡手機:0975494543。
三、 貴校薦派參加本活動之學員、帶隊老師(指導老師)、工作人員及講師,活動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惟若當日已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
四、 隨函檢送旨揭實施計畫1份或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下載。。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公立高中職(含國立)、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副本: 國立桃園高級中學

 

 
  • 1) 語文Attach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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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