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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
承辦人:候用校長 林來利
電話:03-3322101~7522
傳真:03-3367101
電子信箱:wt10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4月13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06002748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國立清華大學函、演講說明 (1060027483_Attach01.PDF 1060027483_Attach02.PDF)

 

主旨: 轉知國立清華大學辦理「知輻習輻,核家平安 Q&A」演講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06年4月11日清原中心字第1069002334號函辦理。
二、 本案詳細內容、報名方式及聯絡窗口請詳閱附件「演講說明」。
三、 檢附國立清華大學函及演講說明各1份。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
副本:  

 

 
  • 1) 清華Attach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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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