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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桃園縣昇貿教育事務基金會105年10月25日基金會字第1051025001號函辦理。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5年11月23日止。

 

有意願申請者請於11月16日前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 1) 昇貿教育清寒優秀獎學金辦法.pdf
  • 2) 財團法人桃園市昇貿教育事務基金會優秀暨清寒學生獎學金申請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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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