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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0月26日臺教社(二)字第1050149462A號 函辦理。

二、本案目的為激勵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 使其努力向學並減輕家庭生活負擔。

三、本案報名期間自106年2月13日至106年3月10日止

檢附旨揭計畫1份,相關報名程序請詳閱計畫

  • 1) 105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計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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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