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0月26日臺教社(二)字第1050149462A號 函辦理。
二、本案目的為激勵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 使其努力向學並減輕家庭生活負擔。
三、本案報名期間自106年2月13日至106年3月10日止
檢附旨揭計畫1份,相關報名程序請詳閱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