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5年7月13日桃社團字第1050037816號函辦理。
二、為提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本府社會局委辦桃園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由桃園市社會教育協進會承接)辦理志工教育訓練。
三、相關課程請自行選擇適宜場次報名,於105年7月15日開放線上報名登記,有關報名資訊請逕洽本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詢問,電話:03-4262881,電子郵件:tvspc885@gmail.com。
四、旨揭招生簡章逕至志工桃園全球資訊網(http://www.tvspc.org.tw/)或本府社會局網站(http://sab.tycg.gov.tw/index.jsp) /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
五、申請本局志願服務紀錄冊須有基礎及特殊教育訓練證書(各12小時),特殊教育訓練必須為教育類或交通導護類,而社會局委託舉辦之特殊訓練(屬社會類)不符教育類志願服務紀錄冊申請資格(基礎訓練可採納認定),報名研習時請特別注意。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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