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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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3月8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5001749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為鼓勵公、私立小學就學中之學童透過「行政院兒童網站」對行政院及兒童政策有更深入的認識,使學童以多元繪圖創作方式發揮無限想像力,蒐集更多具感動力的作品,特訂於105年3月8日至4月7日舉辦「105年兒童與政策繪畫比賽」,請轉知所屬鼓勵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5年3月4日院臺資字第1050154909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105年兒童與政策繪畫比賽」活動辦法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公告區下載(http://163.30.76.50/web_01.php)。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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