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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莊晴雯
電話:03-3322101# 7470
傳真:03-3361044
電子信箱:18101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3月8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05001749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為鼓勵公、私立小學就學中之學童透過「行政院兒童網站」對行政院及兒童政策有更深入的認識,使學童以多元繪圖創作方式發揮無限想像力,蒐集更多具感動力的作品,特訂於105年3月8日至4月7日舉辦「105年兒童與政策繪畫比賽」,請轉知所屬鼓勵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5年3月4日院臺資字第1050154909號函辦理。
二、 旨揭「105年兒童與政策繪畫比賽」活動辦法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公告區下載(http://163.30.76.50/web_01.php)。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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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