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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有關本校辦理桃園縣103年度「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研習」實施計畫一案,研習日期請予修正,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桃教中字第1030079294號函諒達。
二、 原訂研習日期:103年11月28日;當日講師陳怡均律師因公不克出席,現改期為:103年12月12日。
三、 研習系統之研習日期由主辦學校逕行修正,請 惠允通知各校已報名教師,當日準時出席。
四、 活動內容請參閱實施計畫(附件)。
五、 目前研習尚有名額,請各校具資格教師踴躍報名。
六、 本研習聯絡人:范姜琳儀,電話4553494,分機611。


 

  • 1) 實施計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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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