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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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8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學字第104008387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主旨: | 檢送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0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126076號函辦理。 |
二、 | 為杜絕師生遭受詐騙情事,請善加運用反詐騙宣導單,針對近期常見詐騙類型及手法加強宣導;另為提升師生反詐騙警覺與即時更新反詐騙訊息,請鼓勵師生加入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LINE官網,並藉由學生將反詐騙最新訊息推廣至家庭成員,以提升全民反詐騙意識。 |
三、 | 請學校列印、張貼公告於佈告欄,以利師生廣泛了解宣導事項。 |
四、 | 檢附加入165反詐騙LINE官網宣導海報及防詐騙宣導資料各1份。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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