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林冠汝 電話:7530 傳真:3333275 電子信箱:yoonlan0926@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8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秘字第104008383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主旨: | 函轉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1025 臺灣光復檔案展」展覽訊息,請鼓勵貴校學生踴躍到場或利用線上展覽系統觀展,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0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125174號函辦理。 |
二、 | 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承辦人:朱育萱小姐,電話:(02)89953626。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