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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自104年9月15日起至104年10月15日止受理申請

一、依據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及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三、每學期獎學金名額及每名金額如下:
(一)國民中學:學生300名,每名新台幣1,500元。
(二)高級中學(含職校):學生125名,每名新台幣2,000元。
(三)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學生100名,每名新台幣3,000元(五年制專科學校前3年視同高中職校標準核給)

本要點及申請表件可逕自雲林縣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布告欄下載(http://www.boe.ylc.edu.tw/~boe04/ylcboe03/grant/index.phpmyday=999)。

有意願申請者請將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於9月30日前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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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