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單位 | 中等教育科 |
通知日期 | 2015/7/16 |
聯絡資料 | 吳享鴻3322101 #7457 |
主 旨 | 【最速件】第8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教師研習會暨創意教案工作坊」一案,請查照。 |
通知內容 |
主旨︰檢送法務部與教育部訂於104年7月共同舉辦「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教師研習會暨創意教案工作坊」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已於104年7月13日以桃教學字第1040050919號函諒達。 二、為培養本市國中、市立高中學校教師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作為法治教學平台,並提昇教師發揮創意教學與教案編寫技巧,法務部分別於北區、中區、南區舉辦3場次「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教師研習會」及3場次「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案工作坊」(課程說明詳如附件)。請貴校務必推派教師至少1名參訓,參訓教師須擔任貴校種子教師,以協助推廣及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作為法治教學平台。本市所屬學校教師准予公(差)假登記參訓。 三、研習日期:「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教師研習會」:北區:104年7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至中午12:00。「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案工作坊」:北區:104年7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0至下午5:00。 四、參加對象:1、本市國中現職教師(含代理老師、實習老師)。2、本市市立高中現職教師(含代理老師、實習老師)。 五、各場次教師研習會及工作坊課程係採線上分別報名,請參訓人員自即日起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上網報名(網址為http://www4.inservice.edu.tw/),報名截止日期為各區研習前3日,全程參與「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教師研習會」之教師將核予研習時數2小時;全程參與「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案工作坊」之教師將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六、如有疑義,請逕洽法務部承辦人郭先生(電話02-21910189轉7421)。 七、本案教育部已列入104年度統合視導評分項目,本市各校務必派員參加「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教師研習會暨創意教案工作坊」。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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