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4月14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40024198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 主旨: | 轉知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辦理國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04年4月10日臺藝大程字第1042510044號函辦理。 |
| 二、 | 該校預計辦理之「104年度國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對象為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專任、代理、代課及兼任在職教師,課程時間自104年7月1日至105年5月1日止。 |
| 三、 | 為利瞭解開課需求,各校統計進修需求人數後填妥調查表(如附件),於104年4月15日(星期三)前e-mail至承辦人郭仲雯助理(e-mail:winni@ntua.edu.tw)彙辦。 |
| 四、 | 檢附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表演藝術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調查表1份。 |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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