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2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70154422號函辦理。
二、為發展並落實人權及公民教育課程與教材,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旨揭研討會,俾利於人權教育之議題融入課程,增進跨領域課程活動設計與實質內涵。
三、旨揭研討會資訊摘述如下(詳如附件):
(一)時間:108年1月9日至11日(星期三、四、五)。
(二)地點:於高雄市辦理研討會議,地點與交通方式將於行前另行通知,並於高鐵左營站及高雄火車站備有接駁車。
(三)參加人員:本市所轄之公私立學校教師、友善校園學務工作中心學校相關人員。
四、旨揭活動相關出席人員,本局准予公(差)假登記參加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