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因應經濟部水利署「臺灣地區供水情勢(枯旱預警)通報」,本市自104年2月26日起實施第二階段(橙 燈)限水,請學校落實執行節水抗旱措施,詳如說明。
說明: |
一、 | 有關第二階段(橙燈)限水措施如下: |
(一) | 停止供水部分:包括停供噴水池、沖洗街道、水溝、大樓外牆、試放消防栓、露天屋頂放流等不急需得停供之用水。 |
(二) | 減量供水部分: |
1、 | 每月用水超過一千度大用水戶之非工業用水減供20%,工業用戶減供5%,但醫療或其他因性質特殊,減量供水將造成重大公眾損失之用水戶,不在此限。 |
2、 | 游泳池(含附設游泳池)、洗車(含加油站附設洗車)、三溫暖及水療等業者,減供20%。 |
3、 | 其他不急需之用水,減供20%。 |
二、 | 因入冬以來雨量不豐,供水情勢嚴峻進入枯旱期,請 貴校共同配合相關節水抗旱措施: |
(一) | 減少花圃澆灌用水及校園掃除清潔用水。 |
(二) | 請儲備日常用水,另外訂餐盒學校改以紙盒容器替代不銹鋼容器盛裝飯及菜餚。 |
(三) |
節約用水
(四) | 如遇缺水情形,請通報本局及消防局協助緊急供水事宜。 |
(五) | 倘學校發生嚴重缺水事件,請務必至教育部校安中心即時災情通報,並於第一時間採取各種必要之應變措施,防止災害擴大,確保校園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 |
三、 | 相關資訊,請參閱「節約用水資訊網」(http://www.wcis.org.tw/)及「防災資訊服務網」(http://fhy.wra.gov.tw/)網站。 |
四、 | 檢附經濟部水利署「臺灣地區供水情勢(枯旱預警)通報」、「水情燈號各階段限水說明」及「各地區水情燈號實施時間」各1份供參。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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