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研習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研習內容:兒童視覺藝術教育新取向、教學技巧與實務、課程規劃與實作、導覽認識世界兒童畫。
(二)參加對象:本市視覺藝術或美術專長教師及對兒童視覺藝術教育有興趣者。
(三)研習日期:
1、第1梯次:107年12月5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講師:鄭明憲、郭榮瑞。
2、第2梯次:107年12月9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講師:高振峰、鄭明憲。
(四)研習地點:桃園市立兒童美術館(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728號)。
三、本案全程參與者每場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四、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各校核予公假登記辦理,如遇假日得於一年內擇日核實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