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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有關公務人員得否兼任地方行政法人特定職務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11月14日總處組字第1070056157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 1) 380057500X0000000_1070289529_Attach01.pdf
  • 2) 380057500X0000000_1070289529_Attach02.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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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