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103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計畫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04年2月25日移署移輔偉字第1040026989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前經本局於103年12月26日以桃教小字第1030094617號函轉內政部、教育部103年12月22日台內移字第10309547041號暨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138090A號函在案,受理申請日期原為104年2月24日(星期二)至3月24日(星期二),因故變更為104年3月5日(星期四)至3月31日(星期二),請各校於104年3月5日起,依期限提出申請。 |
三、 | 倘對本案有任何相關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依附件之聯絡資訊逕洽相關人員。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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