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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有關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養育2名以上3足歲以下子女事由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得否不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銓敘部107年10月24日部銓四字第1074658097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1) 1071024-公務人員(夫妻雙方可同時申請)得以養育2名以上3足歲以下子女事由申請育嬰留職停薪.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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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