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7年9月25日北市教綜字第1076042524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原「尚未設定課程名稱 」現已底定,另為符應需求,酌修部分課程研習人數,爰修正旨揭實施計畫。 三、請貴校依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及研習講師於活動期間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