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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轉知「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三條條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107年8月31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8月31日總處培字第1070050204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1) 修正條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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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