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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嘉義縣政府107年9月4日府教社字第1070180880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2次修正,修正項目包含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及師資培育大學組之「客家語演說」;高中學生組「國語朗讀」,業公告於中華民國107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language107.cy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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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