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錄:
(一)活動期間:107年8月20日至107年10月20日止。
(二)名單公布:107年11月9日前公開舉行抽獎,並發布新聞稿張貼本局及市府入口網站,抽獎獎額依各校參加人數比例抽出5%(本局得視參加人數多寡,於經費額度內調整抽獎獎額百分比),每名贈超商禮券1份。
(三)領獎期限及方式:請學校指定代表於107年12月14日前攜帶獎金簽收單至本局或分局代領獎金(至分局領獎者,需先將獎金簽收單傳真(03)335-6682至服務科宣導股,聯絡電話(03)332-6181分機2346,俟電話通知始至分局領取),再轉發得獎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