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7年8月31日桃教小字第1070070225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訊息如下:
(一)申請送件:請填妥社群申請書(表一)與經費概算表(表二),核章後將紙本寄送至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送件地址:西門國小,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5號)。
(二)申請期程:
1、計畫申請:即日起至107年9月13日止。
2、初審結果公告:107年9月21日前。
3、複審收件時間:107年9月25日至107年9月28日。
4、複審結果公告:107年10月5日前。
(三)檢附旨揭計畫及申請書範本各1份。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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