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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市107學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辦理。
二、本案本局107年8月27日桃教小字第1070069194號函諒達,原英語科及數學科研習時間係屬誤植,特此更正如下:
(一)數學科:107年9月22日(星期六)8時30分至16時10分。
(二)英語科:107年9月29日(星期六)8時30分至16時10分。
三、檢附旨揭研習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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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