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07學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辦理。 二、本案本局107年8月27日桃教小字第1070069194號函諒達,原英語科及數學科研習時間係屬誤植,特此更正如下: (一)數學科:107年9月22日(星期六)8時30分至16時10分。 (二)英語科:107年9月29日(星期六)8時30分至16時10分。 三、檢附旨揭研習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