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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嘉義縣政府107年8月10日府教社字第1070163823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正,並於107年8月10日公告,修正項目包含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組之「閩南語演說」及「客家語演說」;高中學生組「國語朗讀」,業公告於中華民國107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language107.cyc.edu.tw)。
三、本案如有修正建議,請填寫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如附件)後,於本(107)年8月20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逕寄至本局終身學習科候用校長黃烱瑩(電子信箱:jimnet@ms.tyc.edu.tw)彙整,俾轉寄嘉義縣承辦107年全國語文競賽題務組嘉義縣大崙國小憑辦,逾期歉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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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