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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6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63128號函辦理。
二、為深耕校園金融基礎教育多元化教學方式,鼓勵教師持續推動金融基礎教育,並培訓校園金融基礎教育種子教師,增進學生對金融知識之學習興趣與正確觀念,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特訂定旨揭辦法。
三、旨揭徵選活動簡述如下:
(一)參加對象:公、私立高中、高職、國中、國小教學團隊(前項教學團隊含學校聘任之代理教師及實習教師,至多三人,其中至少一人須為正式合格教師)。
(二)活動初審報名截止日期:107年10月12日(星期五)。
四、詳細內容請參閱行動方案徵選辦法。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平興國中總務處鍾主任(03)4918239分機510。
五、檢送107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行動方案徵選辦法、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行動方案國中組徵選實施計畫「市內初賽」及海報電子檔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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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