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6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61457C號函辦理。 二、檢附公文、發布令掃描檔、修正規定對照表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補救教學作業要點修正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