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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5月18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70061878B號令訂定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7年5月18日臺教人(四)字第1070061878E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各1份。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 1) 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odt
  • 2) 附件1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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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