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市107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國樂)班新生暨插班生鑑定二次招生簡章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 點暨福豐國中107年5月9日福國輔字第1070003439號函辦 理。 二、簡章可至本府教育局最新消息處及招生學校網頁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