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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揭說明會辦理期程及方式如下:
(一)時間:107年5月5日(星期日)下午3時30分。
(二)地點:桃園市政府15樓1501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三)方式:由第17期至第20期國中候用校長計8名,每人以1 0分鐘進行辦學理念說明(形式不拘),不提供各校提問或詢答,並全程錄影。另本案報告人數非實際缺額數,缺額數請以本市107年度國民中學校長遴選作業之缺額公告為準。
二、另與會相關人員對於候用校長之意見,請以書面方式逕送(寄)本局國中教育科。
三、本案請各校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參加。
四、檢附說明會程序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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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