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計畫業奉准辦理在案(107年3月6日1070031930准簽)。
二、為提高各機關、公私立機構、立案團體、學校及企業等使用客語溝通之意願與能力,爰訂定旨揭計畫,俾便各機關團體申辦有關客語研習班次。
三、研習期間:自本局核准日起至107年12月14日止。
四、旨揭計畫以學習客語為補助範圍,研習內容含括開設公務/生活客語研習班、客語研習進階班(原客語能力認證衝刺班)。
五、另並請惠予協助轉知所屬機關(構)及團體依計畫踴躍提出開班申請。
六、相關內容請至本局網站點選查詢及下載(http://www.hakka.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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