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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呂智業
電話:03-3322101#5269
電子信箱:10017047@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3月6日
發文字號:府經公字第107004949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來文、來文附件1、來文1附件2(380057500X0000000_1070049493_Attach01.pdf、380057500X0000000_1070049493_Attach02.doc、380057500X0000000_1070049493_Attach03.JPG)
主旨:函轉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電)「107年節電獎勵活動」說明及廣宣資料,敬請惠予協助周知民眾配合參與。
說明:
一、依據台電107年3月2日電配售部業字第1078005757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民眾響應節電,台電「107年節電獎勵活動」已開放民眾登錄報名,只要登錄成功,有節電就給予獎勵金,並於電費單據列示節電量。
三、自即日起至107年12月17日止,民眾可至活動網址、台電各服務據點或電洽1911台電客服中心登錄報名。凡登錄成功者,自登錄日起之107年各期電費,每節省1度電即可獲得獎勵金0.6元(如每期電費之獎勵金低於84元,可享最低84元之獎勵金);另為鼓勵民眾及早登錄,於107年6月30日前完成登錄者,節電獎勵更可回溯自107年1月起適用。
四、旨揭詳細活動內容請參閱來文附件1,廣告文宣如來文附件2,惠請貴單位協助露出相關資訊,以達宣傳成效。
正本:本府各一級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除外)、本府所屬二級機關、本市

  • 1) Doc2.docx
  • 2) 2a8471d3431d1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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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