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薦期間自即日起延長至107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將推薦表等相關文件及證明(影本),寄至該校秘書室公關宣傳組(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一號),信封請註明「東華大學傑出校友選拔」,並請一併寄送推薦表WORD電子檔至電子郵件信箱:spr@gms.ndhu.edu.tw,郵件主旨請以「東華大學傑出校友推薦表-姓名」為題。
二、「國立東華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及推薦表請逕自本校秘書室表單網頁內下載(
http://www.secret.ndhu.edu.tw/bin/home.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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