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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本府社會局為遴選本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會設立少年代表活動報名期程,因故順延至106年12月8日(以郵戳為憑),請各校務必推薦並鼓勵少年踴躍報名參加,並協助運用電子看板或網站刊登訊息,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6年11月21日桃社兒字第1060089114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本市少年參與公共事務及表達意見之機會,引導少年參與政府決策機制,並促進本府將少年意見及需求納為本市兒少福利政策之規劃,遂辦理旨揭遴選計畫;另為鼓勵本市少年積極參與,倘擔任少年代表者,本府社會局將於每學年核發1次參與公共事務時數,並於任期屆滿時核發證書,做為學生多元學習表現之依據。
三、本次遴選之少年代表預計正取15至21名,原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6年11月20日止,因故順延至106年12月8日止,報名資料得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方式送至本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府社會局承辦人徐社工,電話:(03)3322101分機6321,電子信箱:104140@mail.tycg.gov.tw
四、本案相關報名訊息及資料可至本府社會局網站http://www.tycg.gov.tw/social/index.jsp─訊息公告─活動訊息項下載。
五、檢附本府社會局來函、桃園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會設立少年代表實施計畫、遴選作業計畫及報名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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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