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06學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本案目的係鼓勵教師進行補救教學課堂活化,落實補救教學課程,提昇教師課程研究之能力,並將補救教學活動內容數位化,藉此分享教師教學技能及經驗,以提昇教師補救教學知能。
三、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參加對象:申請106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學習扶助學校,得推薦參與補救教學優秀教師參加,惟學校班級數在24班(含)以上學校,請至少推薦1件績優作品參賽(全校至多3件)。凡各校所送教學活動設計與教學影片錄製完整者,經評審通過得請領授權費每件600元整。
(二)補救教學活動設計:請以A4直式橫書、格式不限,須包含以下內容:(1)起點行為分析與課程規劃、(2)適性的教學方法與多元評量、(3)善用科技平台技術與影片清晰度(拍攝技術)、(4)班級經營與輔導策略、(5)同儕視導與合作、(6)教材呈現結構性等,以上資料請繳交紙本1份,併同資料光碟及作品授權書寄送參賽。
(三)補救教學影片錄製:教學影片光碟請錄製剪接15分鐘精華版1份(影片內容以動態影片剪輯為主,應清楚呈現師生互動、學生操作與教材呈現之畫面內容,相關教學活動可加字幕或旁白說明,並以補救教學班級上課內容為主)。
(四)送件時間:107年1月15日至107年2月27日止,請逕寄(送)桃園市樂善國民小學教務處陳維士主任收(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樂善村11鄰樂安街1號;聯絡電話:3281002轉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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