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國立清華大學辦理106 年度輔導區
「特殊學生情緒行為問題的介入--正向行為支持取向」研習實施計畫
壹、依據:
教育部106 年1 月26 日臺教學(四)字第1060013401D 號函以及106 年度
補助國立清華大學特殊教育中心特殊教育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增進輔導區教師對特殊教育學生情緒行為問題的處遇。
二、提升輔導區教師特教知能。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清華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肆、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
一、時間:106 年10 月28 日(星期六)09:00-16:10。
二、地點:本校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五樓第三會議室(地址:新竹市南大路
521 號)。
三、對象:本校輔導區桃竹苗四縣市國中小學特教教師、普通班教師,以
及對本議題有興趣之各級教師或特教系學生,約計50 人。
伍、報名及錄取
一、請於106 年10 月23 日前至特教通報網 (http://www.set.edu.tw/教師
研習/大專特教研習)報名,錄取名單亦請於報名截止日後上網查詢,
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中心依報名時間先後順序錄取,並保留刪除不符資格人員參加之權利。
三、報名經審核錄取後,因故無法參加時請於3 天前電:03-5715131 轉77203
辦理請假。
陸、注意事項:
一、全程參與研習者,由承辦單位核發12 小時研習時數;為尊重講師,請
準時入場,研習開始逾20 分鐘後恕不予入場;出席時數少於研習總時
數1/2(含)以上者,不予核發研習時數,並請於研習結束15 日後至
教育部特教通報網檢閱時數。
二、本校停車位有限,請儘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本校實施停車收費,
研習活動優惠每次50 元,入校停車請抽取停車幣(黃幣)至報到處向本
中心工作人員繳交優惠停車費及換取優惠之停車幣 (紫幣)。三、研習備有茶水供應,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環保杯。
四、參加人員請由所屬單位給予公(差)假,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五、考量因突發狀況導致研習需臨時變動,請學員們於活動前一天務必收
E-mail(您留於通報網之E-mail)或特教通報網原報名介面之/緊急公
告/詳閱,以了解研習變動相關最新訊息。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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