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侯妤嬛
電話:(03)3322101~6260
電子信箱:10047304@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8月29日
發文字號: 桃新行字第106000464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文 (1060004648_Attach01.pdf 1060004648_Attach02.doc)

 

主旨: 檢送財政部關務署「出入境旅客通關注意事項宣導短片」LCD託播影片(https://goo.gl/jXtgHr)及海報電子檔各1份,請惠予協助運用貴機關電子看板播出,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106年8月23日台關緝字第1061017866號函辦理。
二、 財政部關務署為加強宣導新修正「洗錢防制法」有關旅客攜帶超額現鈔、有價證券、黃金及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之物品入出境之規定,爰製作旨揭海報及宣導短片。

 

正本: 本府各一級機關(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除外)、本府所屬二級機關、本市各區公所、本市各市立學校
副本:  

 

 
  • 1) 出入Attach01.pdf
  • 2) 出入影_Attach02.doc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