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侯妤嬛 電話:(03)3322101~6260 電子信箱:10047304@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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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8月29日 |
發文字號: | 桃新行字第106000464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文 (1060004648_Attach01.pdf 1060004648_Attach02.doc) |
主旨: | 檢送財政部關務署「出入境旅客通關注意事項宣導短片」LCD託播影片(https://goo.gl/jXtgHr)及海報電子檔各1份,請惠予協助運用貴機關電子看板播出,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106年8月23日台關緝字第1061017866號函辦理。 |
二、 | 財政部關務署為加強宣導新修正「洗錢防制法」有關旅客攜帶超額現鈔、有價證券、黃金及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之物品入出境之規定,爰製作旨揭海報及宣導短片。 |
正本: | 本府各一級機關(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除外)、本府所屬二級機關、本市各區公所、本市各市立學校 |
副本: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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