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育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桃園市政府106年8月03日桃教特字第1060056096號函辦理。
三、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貳、報名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尤佳。
二、品德優良,具有愛心、耐心及同理心,並能接受及願意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
三、具備電腦作業及文書(Word、Excel、E-mail)應用能力者。
參、工作內容:
一、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
二、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三、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身心障礙學生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
四、維護身心障礙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五、協助辦理學校與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聯繫事項。
六、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七、支援輔導室行政相關業務工作。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肆、聘期:
一、本次特教教師助理員聘期自民國106年8月30日起至民國107年6月30日止(寒暑假期間不需到校服務,亦不支薪)。
二、聘任期間按時計資,每小時薪資133元,每天8小時。
三、到校服務時間為每日7時40分至15時40分,寒暑假期間不需到校服務,亦不支薪。
四、服務期間應參加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36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除參與研習外,學校得以其他形式辦理之);每學期並應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5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特殊教育相關研習),研習期間覈實核予公假,並得依參與之時數支薪。
伍、簡章公告日期:
106年8月16日(星期三)起自106年8月21日(星期一),報名表於附件請自行下載列印,應徵者亦可至本校輔導室免費領取簡章。
陸、報名日期:
106年8月22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時至輔導室報名。應親自報名(不接受委託報名或通訊報名),備妥證件當場進行資格審核。
柒、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168號)。電話:03-4601407#630。
捌、報名費:免收甄選費用。
玖、報名應攜帶證件(正本驗訖發還,影本留存):
一、報名表乙份。(如附件一)
二、簡歷自傳乙份。(如附件二)
三、國民身分證。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五、本人脫帽正面二吋照片一張,黏貼於報名表上。
壹拾、甄選日期:民國106年8月23日(星期三) 9時 50分前報到,10時00分起進行甄選程序。(逾10分鐘未報到者,取消甄選資格,不得異議。)
壹拾壹、甄選方式:
一、電腦操作-Word、Excel、e-mail,共佔50%(請應考人自行準備電子郵件信箱帳號)
二、口試成績:佔50%。
三、如總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壹拾貳、錄取名額: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正取1名;擇優備取若干名。
壹拾參、錄取公告日期:
一、民國106年8月23日(星期三)甄選流程及統計成績完畢後,當日13時前放榜公告於本校網站。
二、錄取通知以網路公告為主,若無法上網者可用電話查詢(03)4601407#630,查詢時間8月23日13:00~16:00,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為由提出異議。
壹拾肆、報到日期:
於民國106年8月24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本校輔導室完成應聘報到手續;逾時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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