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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稱:約僱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二、名額:正取一名,擇優備取二名(候補期間二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職等:約僱五等280薪點
四、僱用期間及待遇:
 (一)代理期間:106年8月16日至107年4月14日。(錄取後契約期間為106年8月16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另視年終考核結果,決定107年是否續僱),實際僱用期間以被代理人實際侍親留職停薪期間為準,若代理原因消失,約僱人員即應離職,不得有異議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待遇:五等280薪點,折合薪資約33,908元(尚需扣繳勞健保等相關項目金額)。
五、資格條件:
1、大學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取得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3、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之情事者。
5、男性需役畢或免役。
六、工作項目:
1、辦理本校護理師請假(侍親留職停薪)期間所遺職務(學生傷病處理、健康中心業務,學生平安保險業務等)。
2、其他經長官交辦事項業務。
七、簡章公告日期:106年8月3日起至106年8月8日止。
八、報名日期:106年8月9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2時,檢具有關證件親自至本校人事室報名。本校地址:桃園市大溪區美華里15鄰金山路50號;
電話:03-3882403轉710;聯絡人:人事—羅主任。
九、繳驗表件:(請繳交下列證件影本各一份)
    甄選報名表(貼妥照片)(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mhes.tyc.edu.tw之最新公告下載;如本校網站無法連結,請至http://163.30.124.1/old/公告專區下載)。
1、切結書。
2、公務人員履歷表(需親自簽名蓋章)。
3、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6、經歷相關證件影本。
7、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連同正本送達本校人事室,逾期不受理。
十、甄選日期及相關時間:
應試名單(擇優參加)及其他相關注意事項於106年8月11日16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mhes.tyc.edu.tw最新公告(如本校網站無法連結,請至http://163.30.124.1/old/公告專區下載),不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參加甄試者不另行通知。
甄選時間訂於106年8月14日(星期一)上午9時。如有更改,將於公告應試名單時一併公告。
十一、甄選方式:口試(佔100%):儀表態度、表達能力、發展潛能、溝通協調能力、專業知識之評分。
十二、錄取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mhes.tyc.edu.tw】之 最新公告處公佈(如本校網站無法連結,請至http://163.30.124.1/old/公告專區查詢),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
十三、正取人員應於錄取公告日隔日(106年8月15日)上午9時至10時前攜帶全部學經歷證件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期未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 1) 106年度第1次約聘護理師甄選簡章.doc
  • 2) 公 務 人 員 履 歷 表〈一 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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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