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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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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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7月4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6005185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辦理「2017古物保存與臺灣記憶講堂」第二季課程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06年6月27日文資物字第10630067272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講堂係為提升古物文化資產保存行政人員專業職能及增進民眾古物保存共識,規劃辦理舊古物鑑賞、調查研究、法規與實務、管理及保存維護等核心專業,邀請學者專家知識講授或案例分享,希冀深化全國古物保存相關人員專業職能與古物保存共識。 |
三、 |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課程摘要如下: |
1、 | 7月13日(星期四)第五場至第六場次: |
(1) | 上午10時「玉見臺灣-臺灣史前玉器研究」,講座國立臺南藝術大學黃翠梅老師。 |
(2) | 下午2時「臺灣寺廟石獅調查研究」,講座國立傳統藝術中心陳磅 老師。 |
2、 | 8月4日(星期五)第七場至第八場次: |
(1) | 上午10時「從考古遺物發現臺灣五千年」,講座中研院史語所李匡悌老師。 |
(2) | 下午2時「原住民族古物之保存與活化-部落、博物館、文資保存」,講座國立臺灣大學胡家瑜老師。 |
(二) | 報名方式: |
1、 | 請逕至官網進行報名。 |
2、 | 將報名表傳真至(05)5312033,或電郵傳至pastisnew@gmail.com。 |
(三) | 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2小時。 |
(四) | 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本局同意公(差)假登記。 |
四、 | 本案聯絡人: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系顏小姐或蔡小姐,電話:05-5342601分機3073,傳真:05-5312033,手機:0977-081977。 |
五、 | 活動詳細資訊請逕至官網(https://pastisnew2017.blogspot.com)查詢及下載。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 |
副本: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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