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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陳怡貞
電話:03-3322101分機5639
電子信箱:10021721@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29日
發文字號:府民秘字第106015153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380057500X0000000_1060151531_Attach01.pdf、380057500X0000000_1060151531_Attach02.docx)
主旨:函轉臺南市戶政事務所自106年7月3日起由37所組織重整為18所並依行政區保持37服務據點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06年6月26日府民戶字第1060661462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函文及「臺南市各戶政事務所連絡資訊一覽表」1份供參。
正本: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政府民政局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 1) 台南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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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