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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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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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6月30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秘字第106005115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五 (1060051157_Attach01.PDF 1060051157_Attach02.JPG) |
主旨: | 函轉本府社會局舉辦「我的爸比‧我的天」市級模範父親表揚活動,請貴校協助宣傳,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社會局106年6月29日桃社團字第1060046532號函辦理。 |
二、 | 為發揚傳統文化精神,倡導倫理觀念,本府社會局規劃於106年7月22日(六)下午2時假桃園市平鎮區婦幼活動中心演藝廳(桃園市平鎮區廣成街10號)舉辦桃園市106年模範父親表揚活動,表達對父母親之孝思。 |
三、 | 請貴校於跑馬燈及電子布告欄刊登旨揭宣傳資訊,跑馬燈宣傳文字如下:「桃園市模範父親表揚活動7/22(六)盛大舉行」。歡迎貴校教職員及學生,臉書留言分享父親最動人的時光,就有機會獲得最高五千元購物金!FB搜尋:幸福歡樂爸。 |
四、 | 若對旨揭活動有任何問題,請電洽社會局人民團體科王瑀小姐,聯絡電話(03)4271339。 |
五、 | 檢附「我的爸比‧我的天」海報電子檔1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 |
副本: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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