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林宜瀅 電話:03-3322101#7417 電子信箱:062134@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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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6月23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060047673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10600476732_Attach01.docx 10600476732_Attach02.docx) |
主旨: | 檢送本市「2017桃園地景藝術節教師研習參訪活動計畫」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充實教師鄉土教育知能與藝術教育素養,以提升鄉土與美感教育教學品質,補助本市教師藉由深度深度的踏查與體驗,重新建構地方深度,了解桃園多元文化共融與地景藝術。 |
二、 | 旨揭計畫資訊摘錄如下: |
(一) | 辦理時間:106年8月16日至(星期三)至106年8月25日(星期五),參訪以半天為原則。 |
(二) | 辦理方式:每校約需30位教師,預計補助20校(額滿為止),人員不足可結合周邊學校辦理,欲申請學校於106年8月10日前填妥報名表(如附件1)後傳真至建德國小(傳真電話:03-3660512),獲補助學校將另以電子公文通知。 |
(三) | 補助經費:每校補助新臺幣1萬元整(含交通、膳費與雜支等費用支出,不足部分由學校自籌),每梯次以半天為原則。 |
(四) | 核結方式:獲補助學校於活動結束後2週內,將各校經費支出明細表(如附件2)及成果報告(如附件3)寄至本市建德國小教務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265號)。 |
三、 | 旨揭研習參與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服務單位自理),全程參與者依規定核發4小時研習時數。 |
四、 | 檢附旨揭實施計畫及活動相關表件1份。 |
五、 | 本案聯絡人:建德國小陳煥文老師(電話:03-3660688轉220)。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 |
副本: | 本局中等教育科、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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