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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蔣詞安
電話:3322101#7472
電子信箱:nancy3163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6月15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06004562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六 (1060045628_Attach01.pdf 1060045628_Attach02.pdf 1060045628_Attach03.JPG)

 

主旨: 轉知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6年第二梯次長期海外志工」招募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06年6月12日府社團字第1060130850號函辦理。
二、 旨揭基金會海外服務工作團自民國85年開辦,派遣符合夥伴國家需求之志工赴駐地服務,迄今共計已派遣697人次遠赴38個國家服務;服務項目涵蓋教育、資訊、公衛醫療、農業、環境保護等。
三、 為吸引更多人才投入海外志願服務的行列,106年第二梯次志工招募甄選於6月1日開始受理報名至6月30日截止。
四、 本案報名資格如下: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年滿20歲(男需役畢或免役)。
(二) 學(經)歷:國內外大專畢業(或倘無大專學歷但具5年(含)以上工作經驗)。
(三) 志工需求專長相關科系畢業,或具備相關工作經驗或能力證明。
(四) 其他專業及語言能力資格請詳參附件報名簡章。
五、 相關報名資訊請至國合會海外志工入口網站(http://web.icdf.org.tw/ICDF_VOLUNTEERS/PubVT),或逕洽本案承辦人洪志誠先生02-28732323分機315。
六、 檢附國合會公函、活動招募簡章及海報等資料各1份。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副本:  

 

 
  • 1) 海外志工_Attach0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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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