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陳怡文
電話:(03)3322101~7458
電子信箱:h77559201@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6月7日
發文字號: 桃教學字第106004404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來文1本文呈現檔、來文1附件1 (1060044042_Attach01.PDF 1060044042_Attach02.JPG)

 

主旨: 轉知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舉辦臉部平權WE ARE THE SAME!特展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06年6月6日陽社字第1060000167號函辦理。
二、 隨函檢附來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如附件)。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高中
副本:
  • 1) 陽圖_Attach02.jpg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