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陳怡文 電話:(03)3322101~7458 電子信箱:h77559201@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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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6月7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學字第106004404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來文1本文呈現檔、來文1附件1 (1060044042_Attach01.PDF 1060044042_Attach02.JPG) |
主旨: | 轉知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舉辦臉部平權WE ARE THE SAME!特展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06年6月6日陽社字第1060000167號函辦理。 |
二、 | 隨函檢附來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如附件)。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高中 |
副本: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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