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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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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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6月7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6004368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活動海報 (1060043687_Attach01.png) |
主旨: | 轉知本府文化局「2017桃園管樂嘉年華-『桃園發聲』系列活動」,「狂美x葉樹涵-首席協奏曲之夜」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狂美交響樂團106年6月2日狂美字字第1060100030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訂於106年6月9日(星期五)18時30分假本府文化局演藝聽舉行,請鼓勵貴校師生踴躍蒞臨(建議7歲以上學生入廳欣賞)。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 |
副本: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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