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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高琪萱
電話:(03)3322101#7467
電子信箱:066129@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6月7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06004368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活動海報 (1060043687_Attach01.png)

 

主旨: 轉知本府文化局「2017桃園管樂嘉年華-『桃園發聲』系列活動」,「狂美x葉樹涵-首席協奏曲之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狂美交響樂團106年6月2日狂美字字第1060100030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訂於106年6月9日(星期五)18時30分假本府文化局演藝聽舉行,請鼓勵貴校師生踴躍蒞臨(建議7歲以上學生入廳欣賞)。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
副本:  

 

 
  • 1) 圖7_Attach0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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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